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06号丨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樱桃干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
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(以下称中方)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(以下称乌方)有关乌兹别克斯坦樱桃干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樱桃干进口。
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(以下称中方)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(以下称乌方)有关乌兹别克斯坦樱桃干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樱桃干进口。
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(以下称中方)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(以下称乌方)有关乌兹别克斯坦樱桃干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樱桃干进口。